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
甘政辦發〔2022〕5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指權屬清晰、完成區域評估并實現項目開工所必須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帶著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控制性指標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安排部署,強化“要素跟著項目走”保障機制,推動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進一步推進“四強”行動、做好“五量”文章,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政策引導,推動土地、資金等要素和發展需求精準匹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實現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的有機統一,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各地學習試點地區取得的經驗,立足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大膽探索,構建特色鮮明、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招引遴選高質量工業項目落地。
優化服務、提升效率。統一組織實施區域評估,科學確定控制性指標,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構建規范高效的新型服務模式。
節約集約、提高效益。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為核心,堅持“畝均論英雄”的產業發展導向,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依法依規、全程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使“標準地”改革依據合法、程序合法、結果合法;采用“制度+”“技術+”等手段,實施全流程監管、全過程管控,落細落實投資強度、容積率、能耗指標、環境標準等控制性指標。
二、“標準地”推行范圍和目標
(一)推行范圍。
在工業領域實施“標準地”改革,推行范圍為蘭州新區、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榆中生態創新城、省級以上園區及工業主導型縣(市、區)按照“一縣一區”重點打造的工業園區。
(二)工作目標。
所有推行地區,2022年9月底前出臺“標準地”實施細則。2023年6月底前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于30%,逐步全面實現以“標準地”制度供地的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
三、“標準地”出讓程序
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全流程管理分為出讓前準備、按標出讓、審批服務、按標施建、對標驗收及用地評價等五個主要環節。
(一)出讓前準備。
擬出讓“標準地”所在地相關部門,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選定擬出讓地塊,完成以下準備工作。
1.完成區域評估。同一區域內不同的評估事項,可通過公開、公平方式委托一家綜合性機構出具綜合性報告,或由一家機構牽頭開展聯合評估工作。
2.科學確定控制性指標。在區域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產業功能區劃、產業準入要求,建立符合當地實際、切實可行的“標準地”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能耗控制、環境標準等控制性指標體系,并實行動態調整。
3.完善基礎配套。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確保地塊具備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須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及產權清晰等基本條件。
(二)按標出讓。
1.擬定出讓方案。擬出讓“標準地”所在地相關部門,擬定“標準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按規定程序報批。
2.發布出讓信息。通過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標準地超市”模塊,發布“標準地”出讓信息,明確擬出讓“標準地”的區域評估完成、建設條件落實、控制性指標等情況。
3.招拍掛。通過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標準地”招拍掛出讓公告,組織土地招拍掛。
4.簽訂相關協議。企業競得土地后,按規定程序及時間要求,與擬出讓“標準地”所在地相關部門簽訂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皹藴实亍蓖顿Y建設協議應載明“標準地”的控制性指標要求、指標復核辦法、違約責任等事項內容。
(三)審批服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用地企業做出書面承諾并完成公示后,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推進“標準地”與代辦制、承諾制等改革聯動,推動優惠政策“不來即享”、開工前審批“最多跑一次”。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供應的“標準地”項目,審批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查制度。對于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社會穩定、節能環保等方面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從其規定,“一事一議”。各地要建立“標準地”項目前期輔導服務機制,確保項目精準落地。
(四)按標施建。
項目開工后,用地企業應承擔并落實工程主體責任和質量、安全、進度管理,確保工程按照相關規定和既定計劃實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指導和監管,確保項目按照約定條件和建筑規范標準建設。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30日向相關部門提出延建申請。造成土地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對標驗收及用地評價。
項目竣工后,企業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按規定委托聯測聯核,形成驗收結果及相應的報告和材料,報請相關部門對標驗收。相關部門按照驗收標準和“標準地”履約踐諾情況,對項目規劃、消防、人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進行協同聯動、聯合驗收。通過聯合驗收的,出具聯合驗收意見書;未通過聯合驗收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長不超過半年。
通過聯合驗收并投產的工業“標準地”項目,應由當地投資主管部門牽頭開展達產復核,“標準地”監管責任單位應對照企業履約內容進行復核。復核達標的,由投資主管部門出具合格文書,項目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未達標的責令整改,整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半年。整改后仍未能達標的,應按照約定繳納違約金及稅收差額,并取消各類相關政府性獎勵政策的享受資格。對拒絕支付違約金的,作為信用不良信息上報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臺。
四、監督管理
(一)全過程監管。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應建立覆蓋“標準地”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達產復核、股權變更等環節監測核查機制,實施全覆蓋、全過程的聯動協同監管體系。項目建設過程中,重點監管企業是否嚴格按約定的標準、設計要求施工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排查并消除各類隱患。項目通過達產復核、正常運營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畝均效益綜合評價進行管理,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對未按承諾約定建設和未達到控制性指標要求的給予相應懲戒。
(二)“技術+”監管。
省發展改革委依托在線平臺、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標準地”項目建設和信用檔案,強化在線監管。省自然資源廳依托現有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發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填報模塊,統籌做好全省“標準地”規劃管理、信息發布、在線監測、統計調度等工作。各地要及時準確填報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相關信息。
五、組織保障
(一)建立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林草局、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等有關單位參加,建立“標準地”改革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指導和組織實施“標準地”相關工作。
(二)靠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省直相關部門牽頭制定“標準地”改革涉及本系統業務范圍內的項目承諾事項管理實施辦法,并督促抓好落實。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標準地”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標準地”改革的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各項工作措施,結合實際出臺“標準地”實施細則,做好資金、能耗、市政配套等其他要素服務保障,確?!皹藴实亍备黜椧舐鋵嵉轿?。
(三)強化監督指導,建立考核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加強對“標準地”改革的日常監督指導,建立考核機制,定期通報“標準地”工作推進情況,對各地新批“標準地”供地情況進行考核,推進成效顯著的給予激勵,工作滯后的給予通報批評,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四)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標準地”改革的重要意義,及時發布改革信息,加強政策解讀,引導社會預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典型做法,為推進“標準地”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