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實施辦法

來源:臨夏州招商局 發布時間: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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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企業到我縣投資興業,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依據省、州有關政策規定,現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一、實施范圍

(一)適用對象:本辦法適用于在東鄉縣縣域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縣內建設、經營、納稅的各類招商引資企業(除房地產項目外)。引進企業所生產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州縣相關產業規劃、發展導向和環保政策規定,不屬于禁止類、限制類、淘汰類產業項目。

(二)認定程序: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東鄉經濟開發區、縣財政局和行業部門初審--縣招商局復核--縣政府研究審定--出具認定文件。

二、優惠支持政策

(一)土地保障

1.對產業龍頭企業、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醫藥康養、新能源等國家鼓勵的項目,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參照省州用地優惠政策,在確定土地供應、土地底價以及土地出讓金支付期限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

2.對重大招商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優先保障縣級重大招商項目所需用地,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按比例計算后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應按不低于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以出讓方式供地,受讓人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有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款。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方式供應產業用地。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有條件的項目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

(二)財政獎補

3.設立落地投資獎。通過土地招拍掛形式落地建廠的企業,按投資強度、固投規模兩項指標進行獎勵,每畝投資強度達到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萬(含500萬元)以上,建成投產后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不得重復申報。投資500萬元(含500萬元)至2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2000萬元(含2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獎勵2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至1億元的獎勵30萬元;1億元(含1億元)至3億元的獎勵4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50萬元;對引進投資5億元至50億元的按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符合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財政獎補條件的,依據《甘肅省省級招商引資財政獎補實施辦法》(甘商財務發〔2021〕425號),由縣上積極爭取落實省政府獎勵資金3000萬元。

4.設立招大引強獎。對新引進的在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業,經權威認定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在我縣設立區域總部、分支機構,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正式運營一年后,對地方經濟貢獻不低于500萬元,依據《甘肅省省級招商引資財政獎補實施辦法》(甘商財務發〔2021〕425號),由縣上積極爭取落實省政府獎勵資金500萬元。

5.設立經濟貢獻獎。經縣政府認定,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正式公布的縣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單位繳納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5年內按不高于80%的比例分檔實施獎補,其中第一年、第二年的比例為60%,第三年、第四年的比例為70%,第五年比例為80%?;蛘邔Π雌诮ǔ赏懂a的縣級重大生產性項目,給予專項獎勵,獎勵額度按其當年對地方財力貢獻,給予連續五年獎勵,前三年按照企業增值稅地方提留部分(35%)進行100%獎勵,后兩年按照50%獎勵。要按照“一企一議”原則,提前協商確定享受政策,不得同時享受以上兩種政策。

(三)項目引進獎勵

6.以“飛地經濟”模式促進招商。對于擬招商引進的項目,由于客觀因素制約,難以在我縣落地建設的,通過與土地資源相對豐富的其他地區建立規劃、建設、管理和利益分成等公建共享合作機制,創造最便利的項目落地建設條件,共同保障重大項目落地。

7.鼓勵社會參與招商、以商招商,對從縣外成功引進固投在500萬元以上的國家非限制類生產經營性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國家公職人員除外),進行一次性獎勵。引進500萬元(含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獎勵5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至1億元的獎勵15萬元,1億元(含1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20萬元,5億元(含5億元)至10億元的獎勵30萬元,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獎勵50萬元。

8.凡引進固定資產在5億元以上的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和國內行業前5強企業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招商引資企業建成運營后,除享受其他獎勵政策外,再一次性獎勵20萬元。

9.對引進國家專利技術、科技成果、高新技術及新產品的社會組織或個人,經縣科技部門審核,屬于省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屬于國家級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10.凡在第一時間為招商部門提供企業資料、項目信息,因自身原因未參與項目考察、論證、洽談、簽約的,但通過政府及招商部門努力,所推介企業(項目)最終在東鄉縣落地投資成功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按照項目對應獎勵額度的10%進行獎勵。第一時間信息的確定以縣招商局登記備案為準。

(四)稅費金融獎勵

11.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新增鼓動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12.支持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和運用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企業申報上市掛牌手續費用,在企業上市掛牌成功后按政策規定給予適當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降低信貸門檻,解決項目融資問題。

13.企業招用脫貧人口(含防返貧監測對象),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日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子以定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該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芳動合同井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井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按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該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要素保障

14.對引進入駐的重大招商引資企業(項目)提供建筑紅線1米外供水、污水、通電、通路、通暖、通氣、通信等基礎設施,為企業入駐或項目開工創造最便利的建設條件。

15.入駐甘肅東鄉經濟開發區企業孵化園的企業(項目),固定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且年上繳稅收100萬元以上或就業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實行連續五年租金減免政策,前三年免租、后兩年租金減半。

16.對符合產業環保政策的企業,電價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關于加快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1〕676號)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1〕721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17.將企業引進的高端人才納入全縣人才引進計劃,有落戶意愿的全部在縣內及時落戶;持有居住證的,同等享受縣內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政策。對年上繳稅收200萬元(包括200萬元)以上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公寓一套,減免房屋租金。按照企業需求提出申請,定向選派熟悉業務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到企業開展掛職幫扶。

18.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將技術技能提升補助申領條件放寬,由企業在職職工參保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1年以上。對吸納東鄉籍離校兩年內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16至24歲的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的企業,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企業,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三、項目推進落實機制

(一)實行項目并聯辦理制度。建立項目審批一站式服務機制,簡化投資項目備案管理,對《甘肅省政府核準和投資項目目錄》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零審批”,由企業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向投資主管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縮短企業開辦時間。對企業的服務性、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國家、省、州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按規定可以減免的規費按程序報批減免。

(二)實行縣級干部聯系包抓機制。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一個重點項目、一名責任領導、一個責任單位、一套工作班子、一套工作方案”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職能,加大協調服務力度,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務,全力協調解決項目落地建設、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用地、供水、供電、供氣、融資等問題,為企業(項目)落地建設提供保障。

(三)實行掛牌代辦制度。對引進的招商引資企業,由縣政府頒發“招商引資企業”證牌,縣招商局全程幫辦、代辦各項手續,相關職能部門全力配合,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提供“全程式、跟蹤式、管家式”代辦服務,提高項目落地效率。

(四)實行定期研判機制。縣委、縣政府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企業家座談會,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協調解決企業落地、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加快“隴商通”建設步伐,在政府網站、政務服務中心等平臺設置專欄,接受反映企業訴求、匯聚企業愿望、聯系企業經營、服務企業發展,進一步暢通政商聯系渠道。同時,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商協會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對營商環境全方位監督。

(五)強化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依法懲治侵犯引進招商引資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招商引資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全力營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權益保護環境。強化招商引資企業投訴受理和評議制度,及時處理投資者的投訴,切實維護招商引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四、其他方面

1.招商引資項目認定、固投統計、獎勵資金落實、企業申報程序等具體實施細則,由縣招商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2.本實施辦法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相抵觸,或因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3.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為五年,由縣招商局負責解釋。既往出臺的招商引資政策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蛾P于印發<東鄉族自治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縣委辦發〔2021〕9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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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臨夏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實行統一身份認證,州政府網站身份認證工作依托甘肅省政務服務網完成。網民注冊成功,并通過身份認證后,可在全省政府網站實現“一網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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